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850  2023-05-22 14:12:43

各系部、各部门:

       为完成我校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工作(以下简称“大创计划”),推进我校“大创计划”继续开展,确保2022年“大创计划”立项项目高质量完成,学校决定开展各级各类“大创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2年立项的各级各类“大创计划”项目,立项清单见附件1。

二、结题材料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在附件2结题验收报告中总结研究过程,团队成员合作情况,研究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收获,研究工作有哪些不足,有哪些问题尚需深入研究,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情况等,申请结题需提交附件2结题验收报告、在期刊中发表的论文、专利复印件等材料;

       2.创业训练项目:在附件2结题验收报告中总结研究过程,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创业训练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创业训练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创业训练成果等。申请结题需提交附件2结题验收报告、创业计划书等材料;  

       3.创业实践项目:在附件2结题验收报告中总结创业实践项目的落地程度:固定办公室场所、上下游渠道合作商、战略合作伙伴等;项目所获风险投资意向等;阐明项目市场盈利情况,项目市场拓展能力,项目市场反应,项目整体实践成果:注册资本,盈利能力,员工数量,业务范围,企业运营状况。申请结题需提交附件2结题验收报告、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注册代码等材料。

三、材料结题等级标准

       1.优秀:参照项目申请表,项目研究进展顺利,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的80%以上,取得既定成果,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有显著提升;

       2.合格:参照项目申请表,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的60%以上,取得既定成果,指导教师积极指导,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有一定提升;

       3.不合格:参照项目申请表,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不足60%,既定结果支撑材料不足。

学校将对所有合格以上的项目统一发放结题证书,被评为“不合格”等级的项目,其项目组成员2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及以上级别项目。

四、材料报送与时间安排

       2022年“沈阳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和其他成果支持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6月12日16:00前报送至skcxcy@126.com邮箱,纸质版材料送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王森老师处。

五、经费使用流程

       学校为本次项目配备一定经费,我校对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中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资助0.5-2万元/项,对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中创业实践项目资助0.5-10万元/项;对省级“大创计划”项目资助0.3万元/项;对校级“大创计划”项目资助0.1万元/项,如有更多经费需要请提前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联系。项目成功结题后方可进行报销工作。

       1.创新训练项目结题要件中必须涵盖期刊论文、专利,要件中的项目题目和内容要紧扣立项主题,期刊论文需注明课题来源;

       2.创业训练中结题需要的创业计划书封面需标明课题来源;

       3.创业实践项目中营业执照业务范围要涵盖立项创业公司的营业范围。

       4.经费使用范围一般为期刊版面费、专利受理费、参赛实物材料费、项目印刷费、购置书籍费(书籍发票需体现书名,且书名需与立项题目相关)等费用。

       校内联系教师:王森

       联系电话:024-31919656

       E-mail:skcxcy@126.com

       附件1:2022年大创项目统计表

       附件2:2022年“沈阳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1m78lIY4EGYrhH18wteEQ

       提取码:9656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3年5月22日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邮编:110167   电话:024-31679767/31969585
Copyright © 2022 沈阳科技学院 辽ICP备11020003号-1
  • 微信平台
  • 抖音平台
  • 微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