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1507  2025-04-17 10:22:19

各系部、各部门:

为完成我校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工作(以下简称“大创计划”),推进我校“大创计划”继续开展,确保2024“大创计划”立项项目高质量完成,学校决定开展各级各类“大创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4年立项的各级各类“大创计划”项目,立项清单见附件1

二、结题材料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在附件2结题验收报告中总结研究过程,团队成员合作情况,研究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收获,研究工作有哪些不足,有哪些问题尚需深入研究,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情况等,申请结题需提交附件2结题验收报告、在期刊中发表的论文、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复印件等材料

2.创业训练项目:在附件2结题验收报告中总结研究过程,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创业训练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创业训练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创业训练成果等。申请结题需提交附件2结题验收报告、创业计划书等材料   

3.创业实践项目:在附件2结题验收报告中总结创业实践项目的落地程度:固定办公室场所、上下游渠道合作商、战略合作伙伴等;项目所获风险投资意向等;阐明项目市场盈利情况,项目市场拓展能力,项目市场反应,项目整体实践成果:注册资本,盈利能力,员工数量,业务范围,企业运营状况。申请结题需提交附件2结题验收报告、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注册代码等材料

三、材料结题等级标准

1.优秀:参照项目申请表,项目研究进展顺利,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的80%以上,取得既定成果,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有显著提升;

2.合格:参照项目申请表,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的60%以上,取得既定成果,指导教师积极指导,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有一定提升;

3.不合格:参照项目申请表,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不足60%,既定结果支撑材料不足。

4.国家级和省级项目需要进入结题现场答辩环节,并计入总分,答辩不合格团队、未参与答辩团队或答辩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大创训练结题资格并回收已发放经费,两年内不得申报大创训练计划项目。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校将对所有合格以上的项目统一发放结题证书。

四、材料报送与时间安排

2024“沈阳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和其他成果支持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5月1216:00前报送至skcxcy@126.com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套)送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王森老师处。

五、经费使用流程

学校为本次项目配备一定经费,项目成功结题进行报销工作。

1.创新训练项目结题要件中必须涵盖期刊论文、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要件中的项目题目和内容要紧扣立项主题,期刊论文需注明课题来源;

2.创业训练中结题需要的创业计划书封面需标明课题来源;

3.创业实践项目中营业执照业务范围要涵盖立项创业公司的营业范围。

4.经费使用范围一般为期刊版面费、专利、软著受理费、参赛实物材料费、项目印刷费、购置书籍费(书籍发票需体现书名,且书名需与立项题目相关)等费用。

校内联系教师:王森

联系电话:024-31919656

E-mail:skcxcy@126.com

附件1:2024年大创项目统计表

附件2:2024“沈阳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smoefeqYtvUpoXHNOboFw 

提取码: 9656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5年4月17日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邮编:110167   电话:024-31679767/31969585
Copyright © 2022 沈阳科技学院 辽ICP备11020003号-1
  • 微信平台
  • 抖音平台
  • 微博平台